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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官員心態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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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案苗栗縣長劉政鴻形象大壞,卸責給內政部說:是奉內政部都委會決議拆除大埔民宅。內政部次長蕭家淇昨天反唇相稽,聲稱地方政府也有責任。我們又再度看見官僚們推諉卸責的嘴臉。


言行矛盾矯情噁心

網路上流傳一幅帖子,諷刺近來官員、奸商們言行自相矛盾的例子:談ETC,徐旭東說:「生下來就是要做公益,大家要同情我。」談廢水,張虔生說:「我怎忍心破壞環境?」談清境,李鴻源說:「不可以就地合法。」談大埔,吳敦義說:「張藥房被拆,我也心不安。」談醫療,邱文達說:「國內護理人力已有明顯改善、回流。」談索賄,林益世說:「我最恨貪污,我沒有貪污。」
ETC的擾民和利益,徐旭東怎不談?放著日月光多年來偷排有毒廢水,老闆張虔生的「怎麼忍心破壞環境」之說,豈非太虛矯噁心?李鴻源信誓旦旦清境民宿不可就地合法,鑑定後有些過關了,不是嗎?吳敦義貓哭耗子,張藥房還是拆了,還有住戶氣死了人。邱文達說護理人力明顯改善,幾天前才有護理人員被操死(或自殺)。至於林益世和劉政池的噁爛就不必提了。
這些託辭顯示出我們公職人員責任意識和公職意識的缺乏。西方經過政教分離的世俗化洗禮之後,公職人員出現勇於任事、責任意識不容侵犯、為政策不惜辭職、權力所轄獨當一面的工作文化。
中共馬、列、毛主義式的幹部文化,也拋棄了傳統中國為官消極、淡泊權位、清淨無為、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隱的公職文化,講究積極任事、主動負責,發揚敢做敢為的工作倫理。敢衝敢做的幹部文化也是中國快速發展的要素之一。

推諉卸責自命清高

台灣雖廁身於21世紀開發國家之列,但公職人員的心態(mindset)部分還停留在帝制中國,深受傳統落後政治文化的感染,才會顯示出自己是臨時僱員、不憂去留、來是偶然,去是必然、回復自由之身等的消極避世心態,忘記了身為高官的責任感和應該積極任事的心態。我們要的是:來是必然、去是偶然的官員,不是五日京兆的臨時僱員,是邦有道則隱,邦無道則仕的公職勇士。那些既當高官,又虛以應世、自命清高,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官員,就請回家當老爺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08/35563982/%E8%98%8B%E8%AB%96%EF%BC%9A%E5%AE%98%E5%93%A1%E5%BF%83%E6%85%8B%E8%90%BD%E5%BE%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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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官商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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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歷來不斷發生許多政府與民間的土地糾紛,是非常嚴重的問題,也是歷代社會動亂,甚至改朝換代的根源。


假借公益徵收土地

本報《論壇版》「公民之聲」專欄多次專訪祖產土地遭政府強行徵收的小民故事。他們都說政府根據法律徵收土地,理由是做公共用途,像是公園、馬路等,也給予適當補償,但後來都賣給開發商牟利,還傳出當地政商勾結,廉價徵收土地,獲高額利潤後由貪官奸商坐地分贓,造成原居民莫大的民怨。
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准許富邦集團併購台北銀行。最近傳出富邦要把原台北銀行的總行變更為商業用地,而北銀總行原是機關用地,變更之後市值從2億元遽升為70億元。
這些機關用地是政府多年前向民眾用「公共利益」為由,以極低價徵收而來,如今卻成為財團的金雞母,對原地主公平嗎?符合比例原則嗎?符合社會正義嗎?
最近的「美河市」弊案醜聞也有原地主的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情況。原地主被欺騙以為徵地當作「交通用地」,是「公共利益」的需要,遂接受徵收,結果市府讓財團興建大規模高價住宅,根本就是官商詐騙集團。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的財產權不得侵犯。這是資本主義機制的核心。然而國家因公共利益之需要對人民的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剝奪時,必須符合徵收之要件,也須符合比例原則以及合理補償。
為了公益,19世紀以降出現財產權的社會義務性。這個概念是財產權服從於公共利益的起源。我國《憲法》也在第10章,第108條中央立法事項內第14款,賦予政府得公用徵收的權力。但第23條又規定,財產權在符合一定的公益要件下,仍只能「限制」,而不得剝奪;若剝奪則須以補償為要件。

補償金遠遜於暴利

根據《憲法》精神,公用徵收的合憲要件有:1、須為具體的公共利益;2、須有充分的法律基礎;3、符合比例原則;4、須予公正之補償。
如果政府先以公共利益徵收民眾私產土地,並給予補償,但其後又售予財團開發獲取暴利,屬於具體之公共利益嗎?其補償金相對於暴利,合乎比例原則嗎?應視為政府圖利財團嗎?這也是「劫貧濟富」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40122/35596051/蘋論:官商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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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不上訴》大埔4戶 爭原地重建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彭健禮、傅潮標/綜合報導〕內政部昨宣布對大埔判決案「不提出上訴」,全案定讞,也對此案引起社會紛亂表示歉意;將協同苗栗縣政府與大埔四戶協調後續處理,但屋主希望的「原地重建」並不在協調方案內。

苗栗縣長劉政鴻透過縣府行政處長何文德表示,一切依照內政部決定辦理,但要等過完年後才會與內政部開協調會。

內政部︰賠償或易地重建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說明,後續處理包括協議架構(補償前的雙方商議)、補償(依土地徵收條例)、賠償(依國家賠償法)及重新配地(易地重建)四方案,目前並無時間表,尊重大埔四戶的決定。

「一定要原地原屋重建!」大埔四戶張藥房、黃福記、朱炳坤、柯智傳昨天得知消息後強調:「若接受內政部方式,當初就不用抗爭了。」原地重建是他們的堅持。

內政部本月九日收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後,即承諾廿天做出決定,本週一收到苗栗縣政府的回函後,昨開會做最後確認。蕭家淇表示:「雖然學者專家與律師指出,本案判決仍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最後決定不提上訴,是要化解社會重大分歧,讓相關當事人早日回歸安定生活秩序,減輕司法負擔。」據了解,府院與內政部在接獲法院判決後,就是朝「不上訴」做規劃。

對於大埔張藥房等堅持要求「原地重建」,蕭家淇說,依法院判決,該等土地已做為道路或為抵價地分配給他人,客觀上已無法把土地返還,法院也駁回其請求,「內政部是依據法院判決做決定」。蕭家淇強調,會繼續與大埔四戶溝通協調。

法院判決指需地機關協議價購過程有違正當程序,內政部未落實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審議,蕭家淇表示,本案屬土地徵收條例一○一年一月四日修正前申請核准的案件,以現階段法治觀點衡量,「其程序確實有欠嚴謹」,但相關缺失已修正、補正。

是否懲處官員 蕭家淇︰不考慮

至於會否懲處相關的公務員?蕭家淇說,目前沒考慮這部分。對大埔居民要求政府道歉,蕭家淇表示,法院判決認為大埔案有些程序上不夠完備,造成社會紛亂,內政部表示歉意。

蕭家淇強調,相關都市計畫仍屬合法有效,並不受大埔案判決的影響;本案公共建設仍可依序進行。但也提醒各需用土地人將此案例做為借鏡,辦理徵收作業時應更審慎、細膩執行,充分與民眾溝通,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有關公益性及必要性審查部分,蕭家淇說,現行土地徵收條例已增訂土地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審議機制及評估內容規定,對民眾權益的保障將更為周延。

 

http://tw.news.yahoo.com/%E5%85%A7%E6%94%BF%E9%83%A8%E4%B8%8D%E4%B8%8A%E8%A8%B4-%E5%A4%A7%E5%9F%944%E6%88%B6-%E7%88%AD%E5%8E%9F%E5%9C%B0%E9%87%8D%E5%BB%BA-221043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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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強徵大埔民地 內政部、苗縣府確定敗訴

>苗栗大埔農地違法徵收案,內政部、苗縣府確定敗訴。> >

苗栗大埔農地違法徵收案,昨天是苗栗縣政府最後上訴期限,但截至昨天下班前,苗栗縣政府都沒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由於之前內政部已表明不上訴,因此全案針對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敗訴部份已確定,僅張藥房等要求原地重建部份上訴最高行政法院,目前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將全案移送最高行政法院。

http://tw.news.yahoo.com/%E5%BF%AB%E8%A8%8A-%E5%BC%B7%E5%BE%B5%E5%A4%A7%E5%9F%94%E6%B0%91%E5%9C%B0-%E5%85%A7%E6%94%BF%E9%83%A8-%E8%8B%97%E7%B8%A3%E5%BA%9C%E7%A2%BA%E5%AE%9A%E6%95%97%E8%A8%B4-024600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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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4戶上訴中 抵配戶灌漿、強蓋屋

苗栗大埔案再起爭議!被強拆的4戶,1月份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已經判處逆轉勝訴,4戶屋主也都在農曆年前遞狀上訴,但其中一戶舊地主柯成福的兒子不滿,因為依照抽籤合法取到抵價地的新地主,已經按照工程進度、整地灌漿,認為現在是訴訟期間,根本是苗栗縣府在拒拆戶與徵收戶之間,製造矛盾點。



地基挖好準備灌漿,新地主蕭龍潭站在一旁監工,就等新房子的蓋屋進度不要延後,但看著原有家園成了別人的新家,舊地主也是大埔4戶當中的柯成福兒子,情緒忍不住。

大埔4戶舊地主柯智傳:「先下手為強,不然話你能怎麼樣,等於說他先搶去,就是他的。」

眼前的這片土地,原本是大埔4戶中柯家所有,但徵收後依照抽籤、配地,土地早就由新地主承接、取得建照,但關鍵就在於,1月份,4戶逆轉勝訴,柯家在判決出爐後,也立即遞狀上訴,現在訴訟期間,成了新舊地主,一個灌漿、一個抗爭。

大埔4戶舊地主柯智傳:「因為苗栗縣政府就是故意要整我們4戶,要讓我們不好過。」

大埔4戶新地主蕭龍潭:「我是抽到的,這我也在擔心。」記者:「怎麼說?」大埔4戶新地主蕭龍潭:「以前他們4戶就一直在訴訟。」

新地主也很無奈,因為大埔案爭議,讓工程進度整個延後,但他強調,建照取得一切合法,大埔4戶當中的柯家則是認為,這是苗栗縣政府在拒拆戶與徵收戶之間製造的矛盾點。

記者:「臨時取消就對了?」苗栗縣府人員:「對,他早上有打電話來說不來了。」

大埔案爭議,苗栗縣長劉政鴻臨時取消所有活動,不願回應;但法院判決書當中曾提到,土地若是已經徵收做為道路或抵價地分配給人,客觀上無法返還,新舊地主土地歸誰所有,再起爭議。

http://tw.news.yahoo.com/大埔4戶上訴中-抵配戶灌漿-強蓋屋-050300575--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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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舉動失當 陳為廷7人遭訴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大埔事件「捍衛苗栗青年聯盟」對苗栗縣府扔雞蛋、灑冥紙,清大學生陳為廷拿鞋子丟縣長劉政鴻;地檢署今天依法起訴7人。

苗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捍衛苗栗青年聯盟以及守護苗栗大聯盟,民國102年8月16日在縣府前廣場舉辦「拆政府、護苗栗音樂會」,卻演變成為向縣府扔雞蛋、灑冥紙等抗議事件,甚至導致1名員警眼睛受傷送醫。

此外,去年9月18日苗栗縣長劉政鴻要前往大埔拆遷戶已故張森文住處致意,遭到清大學生陳為廷用運動鞋擊中頭部。

檢警經過多日調查,依妨害公務、傷害、公然侮辱以及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7人,分別是音樂會申請人林一方、代理人傅偉哲、主持以及丟鞋子的陳為廷、載雞蛋到會場的王曰舒、涉嫌丟雞蛋的吳宏銘、林飛帆以及陳光軒。

起訴書指出,其中吳宏銘、陳光軒、王曰舒以及林飛帆坦承向縣政府丟雞蛋,不過陳為廷、林一方和傅偉哲3人都否認犯行,辯稱音樂會當天的目標是縣政府並非員警,並且認為是現場指揮官沒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才會導致員警受傷。

至於丟鞋事件,陳為廷表示,劉政鴻強行拆掉張藥房,導致張森文死亡,卻還要員警保護強行到張家致哀,他為了維護死者家屬權益才會做出這種舉動。

林一方對於遭到起訴則認為,「拆政府、護苗栗音樂會」所有過程都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並沒有違法的地方,相信未來法官會做出公正的判決。1030224

 

http://tw.news.yahoo.com/抗議舉動失當-陳為廷7人遭訴-073556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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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陳為廷「丟鞋案」宣判 輕罰一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陳為廷「丟鞋案」在今(11)日上午宣判,一行被告7人當中,僅有朝劉政鴻丟鞋的陳為廷,所涉公然侮辱被判決有罪,輕罰1萬元,其餘被告皆被判處無罪。

而對於今天的判決,陳為廷和林飛帆等人,一早就在聲援民眾和司改會人員及律師的簇擁下到苗栗地方法院聆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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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鬼」就快要出來了!九月、十月就是冤鬼報仇的時間,快到了!
 屆時這些衙門、公署必定是鬼影幢
馬龍 發表於 2013-8-21 17:06


報仇的時間是不是快到了呢~
我看到這張照片一點都不毛,只是覺得很冤!!
剛剛搜尋了一下,苗栗太冤了!!
不知道多少公務員為虎作倀,最後搞到自己拿不到薪水

龍鳳漁港「詭臉照」 網友直指似離奇死亡賴紹本


林姓網友日前在竹南龍鳳漁港觀景台,拍到疑似人臉的詭異照片,引發網友熱議,也有人連想到多年前的賴紹本命案。(翻攝自臉書《竹南大小事》)

2015-04-06  02:00

〔記者鄭鴻達/苗栗報導〕網友日前在竹南龍鳳漁港觀景台扶手後方,拍到男性臉部呈現痛苦哭喊狀照片,更讓人毛骨悚然的是,近4年前,當時掌管大埔土地的竹南地政所主任賴紹本陳屍於該處,也有網友認為該臉就是死者。賴紹本家屬今晚看到照片,認為五官十分神似,老母親更當場紅了眼眶。

4年前的5月31日凌晨0點,即將於8月退休、時年61歲的賴紹本,被發現陳屍龍鳳漁港觀景台旁消波塊,檢警以自殺結案,但家屬認為疑點重重,懷疑是他殺。102年大埔徵地案沸沸揚揚,家屬再出面指控死因不單純,直指與縣長劉政鴻胞兄變更土地案遭施壓有關,甚至扯上大埔案;當時劉政鴻回應從政以來坦蕩蕩,無私無我,縣府也聲明,該案皆由苗栗地檢署調查認定,縣府無從置喙,若重啟調查將全力配合。


賴紹本胞妹賴佩坊今續提出質疑,包含賴死後手機訊號出現在造橋、遺書字跡不同及措詞詭異、車輛、手機找無死者指紋,而手機還是事發後才被通知在車上找到、漁港監視器不是壞掉就是角度遭調整,都沒拍到死者畫面,且路口監視器都沒拍到死者車輛駕駛正面,諸多不合邏輯疑點,但檢警都不予理會,仍以自殺結案。


今晚,賴紹本遺孀徐美姬、胞妹賴佩坊在看過瘋傳的人臉照後,一時說不出話,並說該照片眼睛、眉毛、鼻子及嘴型跟賴紹本神似,表情卻驚恐、痛苦。徐美姬說,丈夫死後她絕望地四處求神問卜,曾有師父說善良的賴紹本盼息事寧人,不願家人因此案受累,「不知他是否已想通、釋懷了?」


高齡83歲的湯蘭英,膝下僅有賴紹本及賴佩坊一子一女,如今獨子卻含冤而亡,讓她每每聽人提起兒子,都會眼眶泛淚。湯蘭英說,兒子非常孝順,不可能拋下老母親及家人尋短,兒子過世後她上香,都拜託兒子提示真相,希望讓她在有生之年內,看到世人還兒子清白。



苗栗林姓女網友前晚在臉書上傳一張照片,指出她先前傍晚在竹南龍鳳漁港拍照,此處曾發生命案還上了新聞,她卻拍到觀景台扶手後方有張男性臉孔,此臉不但直視鏡頭,眼睛、鼻子、嘴巴、牙齒、鬍子也清晰可見,而且是痛苦吶喊的面容,「真得是很怵目驚心!」


拍照上傳的林女強調,這張照片絕非合成,只有加強對比度,且當時確定柱子後方防波堤並無人在,拍完照後她感覺毛骨悚然,嚇得都不敢睡覺,因此才Po上臉書,拜託網友們幫忙鑑定,看到底是拍到什麼。記者今實地勘察及用同角度拍攝,未能拍出一樣的臉孔照。


不少網友看過後,表示被嚇得根本不敢認真看圖,有網友表示「看完毛毛的」,另有網友說,「好毛喔…………妳拍照,有跟妳鏡頭對到眼呢!快去拜拜喔!」但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這是「自己嚇自己」,拍到臉只是「巧合」,但部分網友將此與賴紹本連結,懷疑案情不單純。


        


    竹南地政所前主任賴紹本。(家屬提供)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7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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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卦] 劉政鴻任內自殺事件整理  http://disp.cc/b/163-6zfc

    劉政鴻
    中華民國第15、16任苗栗縣縣長
    就任日期2005年12月20日

    苗栗縣環保局副局長陳萬連
    http://www.nownews.com/2006/09/22/329-1994231.htm

    苗栗縣環保局前局長黃宏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80814/30856256/

    苗栗縣大湖分局卓蘭分駐所女警張奈詡 >> 逼死女警的人是劉政宗,不知道跟劉政鴻有沒有關係?!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618/32596061/

    大埔自救會朱馮敏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804/32712152/

    苗栗縣竹南地政事務所主任賴紹本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10611/38104/

    苗栗地院法官周靜妮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110/104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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