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主張在滿足基本自由與機會開放的前提下,社會制度允許社會經濟不平等的條件是「不平等使得最差階級獲得最大利益」。這種說法相當符合政府所「宣示」的政策方向:如果讓有錢人賺更多能更讓窮人過更好,那當然要讓有錢人賺更多。在這樣的政策方向底下各種節稅、優惠的政策紛紛出籠。
只會對企業「喊話」
然而,這就現狀來看這只不過是「宣示」而已。我們總是抱持過去加工出口時代的憧憬,以為讓企業享盡特權,會促進投資、創造就業、提高薪資、繳更多稅金創造更多社會福利。但就事實來看,這些對弱勢、底層有利的狀況完全沒有實現。 馬總統過去曾經解釋勞工薪資上不來,「是因為廠商覺得錢賺得不夠」,而企業也說薪水「讓企業獲利自然會調」。事實上企業已經賺很多了,而很大一部分的獲利正好就是出在人事成本cost down。相對地,主管機關勞委會永遠都只會對企業「喊話」,訂不出什麼真正有效的規範。相對於油電、學費大漲,談到基本薪資上漲的時候就不會看到總統出面宣示「漲久就習慣」。
至於企業到底賺了多少,從近日國際調查記者聯盟所公布的資料可以看出以旺旺蔡家居首的800家上市公司,十年下來海外避稅至少高達3000億。我不清楚稅金高達3000億代表實際上賺了多少,但避稅3000億就代表政府的優惠方案白白送給了企業,而所造成的不平等弱勢勞工一毛都享受不到。財政部長表示「我們對這個數字存疑」。我希望他是覺得數字太小;但是依照政府過去的作為,相信他是覺得有所誇大。我們的政府對老百姓課稅一毛都不會少,但是始終沒有追查、追討大老闆大企業合法稅金的一絲決心。
縱容企業壓榨勞工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制度所創造的結構性不平等。政府始終縱容企業把利潤從勞工身上壓榨出來,持續不斷地提供給大老闆們一般小老百姓所享受不到的優惠,宣示這樣可以促進就業、投資、調薪,可是實際上的結果就是除了有錢的賺更多之外什麼都沒有。這種政府說好聽一點是「無能」,說實際一點就是「劫貧濟富」。
台灣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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