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台灣民間信仰是與社會正義、道德意識以及罪惡感相牴觸的。林益世3個月前為求官司解套,找風水師挖開祖父的墳墓,發現下葬46年的祖父沒有完全腐化,成為不吉的蔭屍。林臉色陰沉,與家族成員不斷持香跪拜。果然後遭法官輕判,風水靈驗說又成街頭巷尾的傳言。
斂財被逮賴給風水
這件事說明林並無悔意,也沒罪惡感。被起訴只因為祖墳風水不好,或者自己倒楣運勢不佳,遭小人陷害,或沖到太歲等超自然原因。只要祖墳風水改好,自然逢凶化吉,雨過天青。整個過程沒有深刻的自我反省、沒有自覺虧欠社會正義、沒有自我道德譴責,沒有罪惡感,原因全賴給風水運勢、小人陷害和技術缺失。這個結果是將來行大運時還會貪污聚斂,只要技術高超避開小人,喬好風水就沒問題。 基督宗教和伊斯蘭教的教義教導信徒要有很深的罪惡感,以時時防止欲望的失控,並注重公共意識,包括社會正義、共善共生,把罪行都回歸到自我身上,因此信徒須向神祇懺悔,反省自己的罪。可是台灣民間信仰卻以超自然的藉口為自己脫罪。市面上流行講前世今生、因果循環,也把今生的罪惡賴給前世的因果而心理脫罪。陳進興濫殺人的時候,竟有不少人認為被害人前世迫害過陳,今生來償還欠陳的債,是因果報應。相信這種謬論的社會必定草昧落後,愚蠢野蠻。
法官巧立名目開脫
中國傳統文化雖沒有西方一神教的罪感意識,但有恥感意識。無恥之人受到社會唾棄。恥感因此成為中國人反省自己的基礎和根據。但是,無恥之人會運用風水、運勢、前世今生、因果相報和技術問題來偷換、壓抑恥感的反省,讓自己活在沒有羞恥、沒有罪惡感、沒有道德反省、沒有社會正義與責任意識壓力的超自由放縱狀態。如果連法律和法官都在巧立名目替這種人開脫,讓社會最後的關口失守,道德虛無主義會使這個社會最終失敗損毀,大家都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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