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拴狗鍊 男囚女友性侵
女頭頸手臂瘀青 惡狼辯「吻痕」
【戴之聖╱基隆報導】基隆巿一名女子月初向暴力男友提分手,男友不甘被甩,竟於上周二到女子公司堵人,將她強拉上車痛毆一頓,恐嚇不跟他回家,「就把妳當狗一樣上狗鍊拖上去!」隨後遭性侵凌虐,女子全身傷痕累累,隔天藉口上廁所才逃出求救。警方前天逮捕這名恐怖情人時,他還辯稱女友身上的傷痕「只是吻痕」。
警方調查,嫌犯林姓男子(26歲,毒品前科)以打零工為生,他與張姓女友(27歲)交往5年多。
「要死一起死」
張女向警方泣訴,男友平日就有暴力傾向,加上她感覺兩人個性不合,本月6日鼓起勇氣提分手,之後就拒接對方電話,沒想到上周二上午,林男跑到她上班的公司嗆說:「如果不出面妳給我試試看!」待她晚上下班,赫見對方竟開車等在門口。 張女向警方說,她當時轉身想跑,卻遭強拉上車,林男在車上痛毆她一頓,還抓狂說:「要死大家一起死!」隨後將她載往位於農安街的住處。她到達後嚇得不敢進門,對方又出言恐嚇:「再不進去,我就把妳當狗一樣上狗鍊拖上去!」 警方調查,張女進門後發現林男母親在家,衝入其臥房哭訴,林卻向母親大喊:「妳不要管!」並將她的手機強行奪走,不讓她有機會打電話求援,接著將她拉至房間飽以老拳,導致她頭、頸、手臂瘀青,最後還說:「妳明天不用再去上班了,我們一起回南部。」
命令躺床共眠
張女向警方哭訴,林男不讓她離開,命令她跟他一起躺在床上睡覺,隔天凌晨2時許(4-11-2012)突然翻身強吻她,脫掉她的衣物性侵她,她因害怕不敢反抗,只能任其逞獸慾,在黑暗中無助地流淚。早上,她藉口要去上廁所趁機奪門而逃,林男發現後還追在後面不斷破口大罵,她跑到路上趕緊攔計程車前往台北哥哥家求助,在哥哥的陪伴下到警局報案驗傷。
男獲10萬交保
警方前天前往林男家中逮人,林男矢口否認毆打、性侵張女,辯稱兩人是男女朋友,張女是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警方展示張女傷痕的照片,他竟還回說:「那不是受傷,那是吻痕啦!」警方訊後依強盜、傷害、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等罪嫌將他移送基隆地檢署,但獲10萬元交保。
遇危險情人自保注意事項
◎改變生活作息、更換電話號碼、搬離住所暫借住親友家中 ◎分手應選在白天及公共場所,由信任的第三者陪同 ◎若對方不願分手,應委婉說明,勿以言語挑釁 ◎若對方有騷擾、恐嚇等情事,立刻報警 ◎與對方不要有金錢往來,適當保留隱私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15/34160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