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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我是外人, 但有些建議, 請參考
基本上, 這是屬於信託(口頭)
所以, 信託管理人改變時, 仍然要本著原始的條件處理此筆錢
既然無法拒絕,  不如白紙黑字寫清楚全利與義務, 再帶老人家離開前, 一起簽字, 記得要有2位見證人(親友均可)簽字
當然此筆年金之先前的來龍去脈也應著墨
多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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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放棄現有的負擔與責任,  
重新過自己的生活會是另一個好的選擇
辛苦了!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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