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泊志╱宜蘭報導】新北巿一名十六歲少女,昨和男友等一車四人要到宜蘭看日出,原本由男友駕車,但在國道五號石碇休息站休息後,少女竟坐上駕駛座說:「換我來開。」眾人阻止說:「妳又沒駕照,不要開啦!」但最後仍讓少女開車,不料開到宜蘭交流道時突高速撞上護欄翻滾數圈,少女頭部重創當場慘死駕駛座,其餘三人手部骨折受輕傷;少女家屬昨到場招魂悲痛說:「怎麼讓沒駕照的少女開車?」
警方調查,無照駕駛劉姓少女(十六歲)出身單親家庭,高中休學學美甲,打算日後要開店當老闆娘,昨凌晨三時許,她與葉姓男友(二十歲)和林姓友人(十七歲)、許男(二十一歲)開著葉父的三菱休旅車,打算到宜蘭看日出,一開始由有駕照的葉男開車,但到石碇休息區上廁所、略微休息後,竟由沒駕照的劉女接手開車。
劉女在行經國道五號南下三十九點五公里時,車輛不知何故突然失控,先擦撞中央分隔島後,整輛車彈起先削掉中央分隔島九片防眩板,整輛車向右翻滾數圈,滾動數十公尺後猛撞外側護欄後才彈正,轎車車體變形,車頭嚴重凹損,擋風玻璃全破,現場零件四散。四人雖都未被拋飛出車外,但翻車時劉女頭部受創,顱骨破裂腦漿四濺,當場死亡,而坐在副駕駛座葉男右手骨折,全身多處擦傷,後座的林、許兩人受到輕傷,四人全都沒有繫安全帶。
葉男向警方表示,在石碇休息站時,曾經向其他三人表示自己精神不濟,可能開不到宜蘭,因為林、許兩人也都沒有駕照,劉女就坐上駕駛座說由她來開。當時眾人曾勸劉女:「妳沒駕照,不要開啦!」但劉女仍堅持要開車,只好讓她開上路,沒想到竟發生意外。
劉母接獲警方通知趕來,哭紅雙眼說:「怎麼會讓無照的少女開車?」葉父則說,出事的車登記在他名下,但並不知葉男要開車夜遊,直到警方通知才知出事。
警方表示,事故原因究竟是劉女駕駛經驗不足或是疲勞駕駛,仍須調查釐清。不過無照駕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六千至一萬兩千元罰鍰,未繫安全帶可處三千至六千元罰鍰。律師林富貴說,劉女無照駕車肇事死亡,並非葉男故意造成,家屬恐無法向葉男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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