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合報導】砍警引爆全民憤怒!僅因被開6張罰單就將警察砍成重傷的兇嫌,昨凌晨被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引爆社會譁然,近30名警員罕見地到法院外抗議,高喊:「警察要尊嚴!」各地警察也上網怒斥,消防員宰殺綠蠵龜就被收押,「警察生命不如龜!」新北地檢署檢察長甚至公開指責「法官無感」;檢方認為兇嫌失業有逃亡之虞,昨晚第二度向法官聲押,法院罕見大轉彎裁准收押。受傷警母親聞訊回應:「這是基本的!」
兇殘砍警的嫌犯吳志展(56歲,無前科)目前無業,2001年曾是保齡球國手,在東亞運勇奪金牌,他今年1~7月共被開9張罰單,前天24小時內又被開了6張違停罰單,至少要繳5400元罰金,竟持菜刀對新北市警海山分局警員張家逢(34歲)瘋狂猛砍13次,張員被砍中6刀,昨因氣胸插管仍在加護病房治療。
吳嫌猖狂砍警,新北地檢署前天以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但昨凌晨1時許法官王綽光以無逃亡之虞裁定以30萬元交保,吳嫌兒子緊急帶了30萬元保釋吳嫌。
交保消息一出,基層警員大為不滿,在臉書串聯發起抗議,近30名新北市警員前晚下班後,集結在法院外高喊「警察要尊嚴」,對走出地院的吳嫌嘲諷:「有錢交保,沒錢繳罰單!」
吳嫌交保後下跪道歉,「我失去理智很後悔!」就在吳嫌解釋時,民眾賴大為氣憤衝上前毆打吳嫌頭部,吳嫌縮頭躲避,由兒子護送離開。賴大為說,他的舅舅就是19年前執勤時遭殺害奪槍的台北縣刑警隊小隊長林安順,兇嫌最後只被判無期徒刑,「殺警還能交保,警察比狗還不如嗎?」
基層警員也忿忿不平,直指「法官裁定,讓我們變成有公權力的弱勢團體!」LINE群組裡瘋傳一則警員心聲圖,諷刺今年6月澎湖3名消防員宰殺保育類綠蠵龜被收押,但吳嫌砍警卻交保,「警察生命還比不上綠蠵龜!」高雄市甚至一度傳出有警員今天要北上抗議。
而張員遭砍導致創傷性氣胸,左胸、左手臂、左大腿共6處刀傷,傷口總長超過80公分,張母昨探視愛子,對吳嫌交保心痛又氣憤,表示想親自問法官:「如果你也有小孩,跟我兒子一樣被人無端砍殺,你也會輕易讓他交保嗎?」
新北地檢署檢察長朱兆民也公開指責「法官無感」,「那行兇畫面讓人看了都難以接受」,今天警察出事,「你不支持警察,往後要警察如何支持你?」內政部長葉俊榮與警政署長陳國恩,昨也到醫院探視張員,葉俊榮表示,「砍警案對台灣的民主法治是種恥辱」。
面對全民的憤怒,檢方昨傳喚吳嫌兒子到庭說明,發現吳嫌和家人關係不緊密,失業1個多月來,曾有離家未歸且失聯的狀況,無法保證其行蹤,認為吳嫌有畏罪逃亡之虞,開出拘票到吳嫌家中逮人,但吳嫌拒不開門,警方高喊「我們有檢察官核發的拘票」,50分鐘後見警方找來鎖匠,才開門就逮。
吳嫌供稱,因失業、經濟壓力大,才會失控砍警,若要羈押他,他沒有意見,不開門是擔心被警察帶回「會被修理」,並非抗拒拘提,強調都會在家不會逃亡。
檢方認為吳嫌曾失聯,再加上他自承因經濟壓力失控傷警,認為難保他不會再因情緒失控而傷人,認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傷害之虞,昨午再依涉犯殺人未遂罪嫌第二度聲押,並在晚上6時許由另名法官以有逃亡之虞裁准羈押。
新北地院凌晨裁定吳男交保,晚上又逆轉裁定收押,在內部論壇也引發議論。多數批檢方提2次聲押,是「譁眾取寵迎合民粹的檢察長」,有法官反批「不要自我感覺良好!」、「請多看外面世界好嗎?」但也有法官反諷「有無羈押必要或交保金額,是否要以能否平眾怒為指導原則?」

昨一度裁定讓砍警被告交保的新北地院審判長王綽光,當法官近20年,56歲的他比同學稍長,曾承審羅福助涉及的淡水一信超貸案,王在同僚眼中是恪守程序正義的法官;巧合的是,上月16日陳姓酒駕女把執勤中警員撞到截肢,陳女原被聲押,王綽光也以無逃亡之虞,讓陳女10萬元交保。
上月16日,蘆洲分局警員陳昭宏在台65線快速道路執勤,酒駕女陳以恩撞擊陳警,陳警右小腿遭截肢。陳女原遭檢方以酒駕故意撞人聲押,但王認為,無法證明陳女「故意」撞警,以無逃亡之虞裁准她10萬元交保。後來檢方也認同未抗告。
豈料這回王綽光值夜班竟再遇到砍警案,王又以無逃亡之虞為由,讓被告30萬元交保,引發譁然,王昨低調透過發言人表示,理由都寫在裁定裡,其餘不便回應,但同學卻替他抱屈,指王當法官前曾任職台電公司,經一番歷練才考上司法官,他僅是就法論法讓被告交保。
其他同事形容,王辦案認真且自我要求高,而昨司法院剛好審查庭長派任名單,王名列其中且順利升任。
法庭中心
年齡:56歲
現職:新北地院審判長
婚姻:已婚,妻子為士林地院庭長兼發言人黃雅君
學歷:
.輔仁大學法律系
.司法官訓練所第37期結業
經歷:台北地院、新北地院法官
承審大案
.2004/06 羅福助涉嫌汐止農會、淡水一信超貸弊案,基於罪證不足,將羅等被告判無罪。已定讞
.2011/10 黑心起雲劑案,依詐欺罪重判賓漢公司負責人陳哲雄、王粉夫婦各13年、10年。已定讞
.2015/06 新北環快永和段官員接受性招待護航,將郭見忠等官員重判12年半不等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陳韋劭、陳國偉、黃楷棟╱新北報導】砍警兇手竟曾是台灣之光!前天因違停砍警的無業男吳志展,十多年前竟是保齡球國手,並曾代表台灣在東亞運個人與團體賽勇奪雙金,在運動場上大放光彩,但後來他擔任廚師工作不順,近來在家待業,疑因經濟拮据為省小錢違停貨車,而發生砍警事件。鄰居搖頭說,附近停車場便宜卻不停,「為省錢竟砍警!太超過了!」
警方調查,砍警兇嫌吳志展(56歲)無前科,曾代表台灣入選保齡球國手,以飛碟球見長,在2001年日本大阪東亞運勇奪「個人組」和「5人組」共兩面金牌,當時核發國光獎章獎勵金每面可獲90萬台幣,但此後就未再入選國手,也沒轉任教練。後來他曾在台北微風百貨鐵板燒店擔任廚師,兩個月前離職在家中待業,與妻子、兩個兒子同住板橋長江路公寓。
對於吳嫌瘋狂砍警員,警方轉述吳嫌供稱,大前天他將車子停在紅線,前天下午3時許要去移車時,見到擋風鏡前夾有數張違停罰單,他一算發現短短24小時竟被連開6張,頓時怒火中燒。
警方說,吳嫌看到警員張家逢在不遠處對其他違停車開單,以為又要被開單,於是上前爭論,沒想到張警看到他未繫安全帶,拿出手機朝他拍照蒐證,他一怒之下從車上拿出菜刀朝對方砍,當時,僅佩戴警棍的張警反應不及,被吳嫌砍傷在地,張警雖拚命抵抗,但因已受傷加上吳嫌繼續狂砍,張警傷重無力抵抗,直到吳嫌回神才放過張警。
吳嫌鄰居昨皆對於住宅區發生砍警相當訝異,但提及吳嫌違停的溪頭街道路狹窄又是單行道,兩側都畫有紅線,以前常有住戶違停,警員也常來開單取締,但月前附近開闢兩個停車場,小型車月租費僅要2200元,「他就是想省錢、貪圖方便,真是得不償失!」
吳志展砍警事件傳到保齡球界,擁有10年以上經歷的前國手說:「吳只有選上一屆國手,不是科班出身,算是『素人國手』。」近年來還有出現在北部球館參加小比賽,未料卻因砍警事件再登媒體版面,「我們國手的社群網站都避談,畢竟對保齡球不是好事情!」
律師林銘龍表示,吳嫌持刀對警員連續揮砍,警員倒地後仍不停手持續砍殺,造成對方重傷,此行為恐違反《刑法》殺人未遂罪,最重可處死刑。
對於警員執勤卻未佩槍,警政署表示,依新北市警局勤務裝備規定,張警執服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屬守望項目,依規定不需佩戴槍、彈,未來仍會依原本警員執行勤務有關佩戴槍彈原則實施,由各縣市警局視轄區狀況決定,「不會因此事更改制度。」
08/01
男子吳志展將貨車違停在板橋溪頭街紅線上。16時許,被警方開第1張違停罰單
08/02
15時許
吳男不滿24小時內被開6張違停罰單,看到警員張家逢正在開單,雙方起口角,警員發現吳未繫安全帶拿相機拍照,吳暴怒持菜刀狂砍警員6刀後逃逸
16時許
吳男在兒子陪同下,前往板橋分局海山所投案
08/03
1時許
吳男遭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20多名警員到新北地院怒喊「警察要尊嚴!」
14時許
檢方接獲訊息證明吳男恐畏罪逃亡,前往板橋住處拘提到案,依涉犯殺人未遂罪嫌、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二度聲請羈押。18時許,裁定收押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盼這類事別再發生,不管法院或社會都能繼續挺警,找回警察尊嚴,警才能護民。
嫌犯交保一定會打擊警察信心,但社會有重視警察的安全嗎?
此結果會讓警員在執勤上更綁手綁腳。盼從法律面檢討修改,修正警員用槍時機。
法官只用30萬元就讓兇嫌交保,吃綠蠵龜還要收押,簡直是警不如龜!法官太荒謬。
警被砍哪還有力氣拔槍?更何況開槍後的麻煩,讓警察執任何勤務,都身陷危險。
看到同仁被當街砍殺心痛不已,感覺就像「街頭行刑」,令人震驚。
心疼同仁因開單遭砍傷,且兇嫌30萬元交保,會讓執法人員有無力感。
司法判例常對警不利,以致同仁執勤時就算受攻擊也不敢開槍或強力執法。
同仁因取締違規就被砍,嫌犯還一度交保,公理何在,盼民眾能支持警方依法行事!
●2016/07
新北蘆洲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昭宏執勤時遭無照又酒駕的駕駛陳以恩撞傷,導致右腳膝蓋以下截肢
.法官裁定陳女10萬元交保
●2016/03
台北捷運警察隊警員黃豐富執勤時,遭詹男尾隨並持牛排刀猛刺,頭、手、背多處受傷
.法官裁定收押
●2005/04
新北汐止分局警員洪重男、張大皞騎機車巡邏,被王柏忠、王柏英兄弟持西瓜刀、鐵鍬砍刺,致1死1傷
.王柏忠被處無期徒刑、王柏英死刑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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