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雷達仍視茫茫 巡防艇追撞貨輪
2012-9-7
貨輪重150倍 挨撞「沒感覺」
〔記者蔡彰盛、林嘉東、王憶紅/綜合報導〕海巡署新竹海巡隊一艘20噸級的巡防艇,昨清晨在新竹外海,以相當於地面時速33公里的速度,直接撞上比它重150倍的貨輪船尾,造成船頭全毀,有2名海巡員送醫,幸僅皮肉傷。小蝦米撞大鯨魚的海上意外發生後,貨輪表示「根本沒感覺」、「完全不知被撞到」。
調查指出,海巡署新竹海巡隊編號pp2021的巡防艇,昨凌晨馳赴新豐外海,救援失去動力的「金福順號」漁船,因巡防艇噸位小,船身是玻璃纖維材質,無法拖帶「金」船回港,只好在旁戒護,等新隆號趕到拖救才離開。
因南寮漁港退潮時不利船隻進港,巡防艇艇長下令以每小時18節航速(約33公里)高速返港,清晨5點多,造價2000多萬的巡防艇卻在新豐外海12浬處,撞上前方不明貨輪,造成船頭全毀,巡防艇因強大撞擊致劇烈震盪,4名隊員中有2人頭部受傷,經聯繫其他艦艇趕往,將傷者送醫急救。
遭追撞的不明貨輪「無感」駛離現場。海巡根據隊員描述,調出當時經過的船隻追查,原本鎖定長榮集團的「長美號」,但當場檢查後排除,目前懷疑是2956噸的巴拿馬籍慧豐輪(HUI FENG、雜貨船),但因兩船噸位懸殊,貨輪方面對於遭撞「根本沒感覺」。
隊員:貨輪沒有開船形燈
但遭撞貨輪噸位不小,在海上明顯,海巡署不解為何未閃避大船,艇上隊員指當時天色昏暗,能見度低,且貨輪未開啟船形燈,以致未能看見貨輪,而迎撞船尾。
海巡署:誰對誰錯待釐清
但外界質疑巡防艇有雷達,駕駛怎未及時發現體積龐大的貨輪?是否有人為疏失?海巡署官員表示,等雙方船長製作偵訊筆錄,並調閱當時氣候、雷達及駕駛紀錄比對,才能釐清責任。
熟稔國際海事法律的律師舒瑞金指出,依照國際海洋法公約規定,只要商船未非法捕魚、盜賣油品或走私等危害我國財政、經濟等違法行為,縱使該船航行在我國的領海內(自基線起至其外側12浬間之海域),仍享有無害航行權;至於肇事責任,有待依國際避碰規則及兩船航行記錄器(VBR)釐清。
海巡署轄下船艦發生碰撞並非首樁,2011年5月12日,2000噸級的台南艦,就在台南外海與陽明海運一艘貨輪發生擦撞,造成艦後左舷約5公尺長裂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7/today-so1.htm?Slots=TPhoto
※ 使用高級動力的飛機、船艦、火車、高鐵、動鐵、及車輛等等,在九月中以後就會開始狀況頻頻,而且越來越嚴重。下旬開始一直到十月初,則有可能會發生比較重大的事故,包括墜機、沈沒、擱淺、意外事故等等,極有可能會造成重大傷亡。(7-30-2012)
※ 有關軍警特調等的國家武裝機器,也是流年不利,在九月上旬還好,過了月中以後就會狀況連連,且越來越嚴重,一直持續到十月初去了。一來跟本身的操守、紀律有關,再來跟本身所執掌的職能有關,飛機、船艦、火砲、武器、彈藥、車輛、武裝士兵等等。就是出包連連,狀況不斷。這與多年來的紀律廢弛、士氣蕩然無存有絕對的因果關係。(7-3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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