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涉大巨蛋等4弊案,經5年纏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7年徒刑、前財政部長李述德9年徒刑、新北市議員周勝考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遠雄集團涉大巨蛋弊等4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7年(圖)、前財政部長李述德9年徒刑,新北市議員周勝考10年徒刑。(檔案照)
遠雄大巨蛋等4大案,台北地檢署於民國106年10月間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趙藤雄、趙信清父子及李述德、周勝考等31人。趙藤雄被檢方求刑24年,李述德、周勝考分別被求刑10年。
以下為全案大事紀:
—民國106年6月29日,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大巨蛋弊案,指揮廉政署兵分50路搜索,約談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等66人,訊後聲請羈押趙藤雄、周勝考獲准。
—106年8月16日,北檢約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並提訊趙藤雄。檢察官訊後將馬英九、李述德請回,並將李述德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106年10月31日,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集團涉大巨蛋弊案、財報不實、賄賂民代官員護航開發案及眷改弊案等4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趙藤雄、李述德、周勝考等31人。
—106年10月31日,趙藤雄、周勝考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趙藤雄5億5000萬元交保,周勝考4000萬元交保。
—106年12月20日,遠雄大巨蛋弊案台北地方法院開庭,趙藤雄否認不法,強調絕對沒有掏空遠雄公司一毛錢。
—106年12月22日,遠雄大巨蛋弊案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李述德否認犯罪,並表示他盡心盡力為台北市追求最大福祉。
—107年7月13日,台北地檢署認定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沒有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相關事證,予以簽結。
—111年10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趙藤雄、李述德、周勝考、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等人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111年10月28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趙藤雄7年徒刑、李述德9年徒刑、周勝考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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