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向中市太平區玉皇宮的玉皇大帝擲筊,詢問是否被騙,獲得聖杯回應。(記者張瑞楨攝)
2020-09-06 05:30:00法界看法歧異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靈媒若以荒誕之說獲取錢財,是否觸犯詐欺取財等罪?法界看法歧異,律師王捷拓說,類似個案被起訴與判刑的比例頗高,關鍵是,靈異之說可能被視為假借虛偽不實力量,讓人陷於錯誤的詐術;律師徐偉超則認為,構成詐欺取財罪有難度,主因是科學難以驗證靈異之說的真偽,縱使說法荒唐怪異,也可能屬於宗教自由的範疇,最知名的宋七力事件,最終判決無罪。
被定罪的也不少
曾任檢察官的王捷拓說,詐欺取財罪構成要件中的詐術,包括各種假借靈異的虛偽不實之說,據他所知,實務上類似個案被起訴的比例頗高,被定罪的比例也高,另外,此案金額不論是2000萬元,或逾3700萬元,金額龐大到顯然已違反常理,如果證明不出靈異之說屬實,可能構成上述罪名。
執業律師徐偉超說,坊間俗稱的宗教斂財,法院常視為民事糾紛,成立刑事詐欺取財罪的難度頗高,主因是各種靈異之說,不是科學經驗可以驗證真偽。
徐舉例說,張三謊稱甲要賣房子,向乙騙錢,甲卻沒有賣房子的事實,足以驗證張三說謊行騙,靈異之說卻無從檢驗,許多看似怪異之說,還是宗教的教義之一,憲法賦予宗教自由,許多宗教說詞縱使離奇,卻也可能被視為宗教自由的範疇,政府應有防範措施,在人民保有宗教自由前提下,免於受詐騙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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