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酒駕自撞翻車 男友拋出亡
酒後找女友開車 豈料她也喝醉
莊庭恩被壓在車底,救出送醫仍不治。林建鋒攝
【蔡智銘、王煌忠╱台中報導】又是酒駕肇事奪命!台中市一名蔡姓女子昨晨酒後開車載莊姓男友、楊姓友人行經高工路轉五權南路時,超速失控撞上內側護欄後側翻,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疑未繫安全帶的莊男,被壓在車底送醫不治,蔡女及楊姓友人輕傷。警方表示,蔡女酒測值高達零點五三毫克,不但痛失男友,還將面臨酒駕致死最高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在得不償失。
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長余元奎指,車禍發生後,一一九勤務中心救護車趕到現場,坐在副駕駛座的莊庭恩(二十五歲)疑因未繫安全帶拋出車外,慘遭側翻的車子壓住。救助隊員利用器材架高車體,花二十分鐘才將他救出送醫急救,但因失血過多回天乏術。
女駕駛蔡翊文(前排右)右腳踝脫臼,消防隊員為她固定傷肢,同車楊姓友人(後排右)輕傷無礙。林建鋒攝
時速80公里過彎
開車的蔡翊文(二十四歲)和坐後座的楊男(二十歲)均已爬出車外,蔡女右腳踝脫臼,但意識清楚,楊男只有肢體擦傷,兩人被送往中山大慶院區救治後無大礙。 該路段限速四十公里,但據現場煞車痕跡研判,當時車速至少八十公里,應是酒駕超速才釀禍。楊男說,他和死者都在酒店工作,忙到凌晨有喝酒,蔡女主動說要接送,卻不知她也有喝酒。
女涉公共危險罪
律師林瓊嘉表示,蔡女涉酒駕致死公共危險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表示,若知親友餐敘地點,為確保對方不酒駕,可親自或委託親友前往接送,親友間更應互相提醒珍惜生命、家庭,絕對不要酒駕,若有人堅持要開車不聽勸阻可報警求助。
如何勸阻親友酒駕
●應酬活動,禁止親友騎車或開車前往赴約 ●掌握親友飲酒地點、時間,預先前往等候接送 ●安排計程車或代駕 ●無法前往接送時,可安排酒醉親友就近找尋旅館休息 ●若對方堅持要開車,不聽勸阻,可報警求助 資料來源: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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